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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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本站编辑  发表时间:2022-03-21 15:27:39  

为近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上级防控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现就我院近期检察服务工作发布指引如下:

一、自即日起,请所有来访人员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配合工作人员指引,进行体温测量,出示健康码、行程卡(需均为绿码且未被标记“星号*”),并出示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结果。其中,从外地来(返)穗的来访人员,还应符合广州市疫情防控关于外地来(返)穗人员核酸检测的要求。

二、信访人需要进行法律咨询、控告申诉的,尽量通过以下方式反映情况:

1、法律咨询、控告申诉请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或拨打020-81601700。

2、邮寄。请将控告、申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以及所有法律文书等材料邮寄至: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中20号12309检察服务中心收。

3、登录网络。

        (1)登录网页版12309中国检察网(www.12309.gov.cn);

        (2)在手机上下载“检察12309”APP;

        (3)关注“12309中国检察网”微信公众号。按照相关操作指引填写相应信息、反映诉求。

三、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需要办理查询案件信息、申请阅卷等业务的,可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线上绑定案件或通过“广州微检察”小程序提交申请,并进行线上办理。

四、需要递交其他书面材料的,建议先电话联系案件承办人,在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选择合适方式办理。

    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将在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同时,尽最大努力提供便捷、高效的检察服务,尽最大可能降低疫情对工作带来的影响。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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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家庭情况:无配偶的请填写'无',其他家庭成员为父母及兄弟姐妹。请详细填写家庭成员姓名,所在单位,政治面貌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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