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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本站编辑  发表时间:2021-03-23 10:22:06  

2020年12月24日凌晨2时许,犯罪嫌疑人田某喝醉酒后在广州市荔湾区某宾馆门口,欲乘坐在该处搭客的被害人韦某某的摩托车离开,韦某某因其喝醉酒而拒绝搭载,田某遂殴打韦某某,致被害人韦某某面部软组织创和软组织挫伤,并致鼻骨粉碎性骨折。

2021年3月12日,韦某某来到我院,称其无端被醉酒的田某殴打致鼻骨粉碎性骨折,田某至今未赔偿,韦某某无固定工作,收入微薄,无力承担医疗费,请求检察机关给予救助。我院刘建军检察长亲自接访了韦某某,关切详细询问了韦某某的伤情、治疗情况和家庭情况。了解到韦某某急需救治但至今没有手术的情况后,刘检高度重视,认真审查韦某某提交的申请材料,认为韦某某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受理条件,当即指示检察官急群众之所急,加紧加急办理。我院于当日即对韦某某司法救助案立案办理。

承办检察官加班加急办案,认真调查核实证据材料,仅用五个工作日就将司法救助金发放到韦某某的手上。韦某某拿到救助金时激动地说“在我一筹莫展的时候,在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是你们给了我极大的帮助,帮我摆脱困境,感谢检察院!”韦某某对我院传递司法温度的做法非常感动,表示会尽快手术,把身体治好,努力回馈社会。

承办检察官在办案时发现韦某某对生活失去信心,负面情绪十分明显,为了让他重新拾起生活的希望,我“荔检心驿”心理咨询师主动请缨,运用专业方法对韦某某进行心理疏导。针对韦某某被伤害后出现的心理压力反应,心理咨询师通过亲和的语言与被害人深度交流,安慰他放下心理包袱,鼓励他打开心扉,接受心理咨询师的疏导。通过心理疏导,韦某某的负面情绪得到宣泄,心情逐渐放松,最后表示将会积极地接受治疗、好好地生活,还专门写来感谢信对我院为民办实事表示感谢。

   近年来,我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立足检察职能,不断践行“四位一体”立体救助模式,自2018年以来,共办理司法救助33人,发放救助金40多万元,为生活陷入困境的刑事被害人点燃了希望之光,用心用爱做到温暖与检察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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