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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本站编辑  发表时间:2020-03-04 11:14:08

连日来,荔湾区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高检院《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疫情防控部署坚决做好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紧盯疫情防控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和协作,为疫情防控工作持续贡献检察力量。

      立足职能,快速反应,创新监督方式。近日,我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辖区内的多家“某某生滚粥”食品连锁店在其销售的汉方饮料广告牌中,使用了“防疫”“消炎”等跟防治新冠肺炎疫情有关的医疗用语。该行为不仅违反《食品安全法》和《广告法》的相关规定,而且在新冠肺炎疫情蔓延的特殊时期,有借防疫之机误导消费者之嫌,甚至可能对部分特殊消费群体造成健康损害。“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针对这一严重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我院启动快速反应机制,公益诉讼部门仅用了三天时间就完成了立案、调查工作。在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同时,办案部门充分尊重行政权运行规律,切实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从沟通的方式、方法入手,在全市率先采用《磋商意见书》的形式督促行政机关履职,营造和谐的监督氛围,提升监督质效。3月2日,办案部门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磋商意见书,提醒履行法定职责,对包括上述食品店违法行为在内的同类市场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共同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保障正常防疫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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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作为,源头治理,服务企业复工复产 为贯彻落实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物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从源头上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我院主动牵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本区有涉野生动物销售风险的黄沙水产市场、越和花鸟鱼虫市场开展调研。3月2日下午,公益诉讼部门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管理方召开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三方会议,督促市场方进一步落实管理责任,坚决杜绝售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非法经营行为在本市场发生。同时,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公益诉讼部门向市场方介绍了本院制定的《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应对疫情服务企业十条意见》,承诺在检察职能范围内充分保障企业平稳发展。与会企业表示,一定严格履行管理职责,全面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并对检察机关在履行监督职能的同时不忘服务企业发展的做法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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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随着全面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最吃劲的关键阶段,我院将持续加强与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针对履职过程中发现的疫情防控工作漏洞,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为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智慧,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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