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编辑  发表时间:2021-03-15 17:18:45  


国 际 消 费 者

权   益   日

TM:2021

3.15



据荔湾区检察院未检检查组人员连日暗访辖区内数十所学校周边,有重大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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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事关民生民利,我院未检办除了在办案中坚持对未成年人的双向保护外,还充分发挥涉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职能,不断加大对食品领域侵害未成年人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我院未检办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监督活动。本次行动主要是暗访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是否持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相关证照,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是否存在销售过期变质、“三无”食品、违规销售烟酒等违法行为。



↑货架上仍存有过期零食

←未悬挂营业执照正本、食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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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未检检查组连续一周奔赴辖区内数十所学校周边开展暗访,发现校园周边有五家食品经营者未悬挂食品经营许可证,有三家个体工商户未悬挂营业执照正本,有部分零食过期数月仍置于货架上销售。针对上述商户行为造成的食品安全隐患,我院未检办制发全区首份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并当面宣告送达至广州市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及时依法查处未悬挂食品经营许可证、未悬挂营业执照正本、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加强对校园周边食品销售的监管,确保未成年人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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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我院检察建议并表示大力支持我院工作,接下来将迅速指派多个职能部门共同配合做好该项工作,按照我院检察建议要求开展排查整顿,守护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我院未检办同时与该局相关职能部门及执法部门进行洽谈,双方就下一步如何共同强化对校园周边经营户的日常监管、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加强协作配合、强化未成年人食品安全宣传等方面达成共识,今后双方将携手将共同努力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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