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编辑  发表时间:2021-04-07 14:59:54  


以 监 督 促 整 改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我院送达

落实检察建议整改复函



2021年3月31日,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我院未检办发来落实检察建议整改情况的复函,对我院检察建议书中关于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商户的违法违规问题作出反馈,并针对我院在检察建议书中提到的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开展调查处置和专项行动,切实落实整改。


2021年3月,我院未检办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监督活动时,发现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后,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制发全区首份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并当面宣告送达至广州市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我院发出的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针对检察建议书中提到的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现场调查处置。经调查,我院检察建议书中提到的无证经营以及销售超过保质期限商品的商户中,有1家存在未按许可证范围经营的违法行为,有1家存在销售多款超过保质期限产品的违法行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上述2家商户进行立案查处。另外有3家食品经营单位均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但未悬挂在经营场所。执法人员当场责令上述经营单位进行整改,将经营证照全部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依法亮明证照经营。



为进一步保障我区学校周边食品安全,防止出现上述类似问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区开展排查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行动。截止目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动执法人员902人次,检查食品经营单位446家,签订《不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承诺书》351份,共发现8间店铺未在显著位置悬挂、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均已现场责令改正。

我院通过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行政机关及时整改有关问题,进一步化解校园周边涉未成年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护了未成年人“舌尖上”的安全。

检察建议整改复函



编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上传*
出生日期*
政治面貌* 籍贯*
身份证号码*
是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
学历* 学位* 是否有驾驶证*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毕业时间*
外语水平*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身高体重*
联系地址* 户籍地*
现住址* 婚姻状况*
个人简历
(填写需从大学开始)
*
开始日期 结束日期 在何单位/院校 学习/工作 任 何 职
家庭情况* 配偶姓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其他家庭成员*
本人特长及业绩
*
奖惩情况
备注
注意事项
1、个人简历填写需从大学开始。
2、身高体重固定格式:XXXcm/XXXkg。
3、所有日期类输入固定格式yyyy-mm-dd。
4、工作单位,如果已离职,请填:无。
5、照片手动上传1寸大小的证件照,上传类型支持常用的图片形式;(大小不超过20K)。
6、家庭情况:无配偶的请填写'无',其他家庭成员为父母及兄弟姐妹。请详细填写家庭成员姓名,所在单位,政治面貌及联系方式。
7、备注栏请填写需要说明的重要社会关系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求职状态

市检网群 :广州市检越秀区检海珠区检 天河区检白云区检黄埔区检 花都区检番禺区检南沙区检 从化区检增城区检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 :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中20号 邮编 : 510375 京ICP备102171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