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 监 督 促 整 改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我院送达
落实检察建议整改复函
2021年3月,我院未检办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监督活动时,发现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后,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制发全区首份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并当面宣告送达至广州市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我院发出的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针对检察建议书中提到的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现场调查处置。经调查,我院检察建议书中提到的无证经营以及销售超过保质期限商品的商户中,有1家存在未按许可证范围经营的违法行为,有1家存在销售多款超过保质期限产品的违法行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上述2家商户进行立案查处。另外有3家食品经营单位均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但未悬挂在经营场所。执法人员当场责令上述经营单位进行整改,将经营证照全部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依法亮明证照经营。
为进一步保障我区学校周边食品安全,防止出现上述类似问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区开展排查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行动。截止目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动执法人员902人次,检查食品经营单位446家,签订《不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承诺书》351份,共发现8间店铺未在显著位置悬挂、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均已现场责令改正。
我院通过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行政机关及时整改有关问题,进一步化解校园周边涉未成年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护了未成年人“舌尖上”的安全。
检察建议整改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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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在何单位/院校 学习/工作 | 任 何 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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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个人简历填写需从大学开始。
2、身高体重固定格式:XXXcm/XXX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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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作单位,如果已离职,请填: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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